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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国际足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更新日期:2022-09-20       已浏览:[]
 


 

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文件精神,结合国际足球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优胜劣汰的原则,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 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当年分配名额进行推选 

 

二、 推选要求

1.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表现优秀,符合学校对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总体要求。

a)推免生要求原始成绩绩点达到3.5(含)以上。

b)所修学分原则上应修满培养计划中前6学期的所有必修课学分(针对出国交流学生,出国学期的必修课如未修,可不作统计),所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以三年中的每门课程的原始成绩计算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含)以上原始成绩不及格不超过1门(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后及格)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原始成绩不及格不超过2门(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后及格)。

c) 入选全国学生运动会各省市大学生足球代表队;入选学校超级组11人制足球代表队主力队员二年及以上;执法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高水平国际足球比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承办的超级组足球赛事裁判员国家一级以上

b或c符合其中一项皆可)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专业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特殊人才推免就读期间

1入选中国国家足球队

2入选中国大学生国家足球队

3获国家级足球健将运动员等级称号

4获中国足协/亚足联B级及以上教练员等级

5获得中国足协国家级及以上足球裁判员等级

 

三、 评价方法

推免生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社会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4项构成其中2-4项内部如有多项得分只取一项,不得累加。具体指标设置的要求如下:

1.学习成绩:占比85%,采用百分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的平均绩点,占比为70%;第二部分为专业主干课程,占比为30%。

2.社会服务:占比5%。社会服务包括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两个类别参考学校指导意见)。

3.科研成果:占比5%。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同济大学署名第一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科研论文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公开答辩判定得分,贡献值权重之和不超过1。学生发表多篇论文原则上只取1篇,如有多篇不同内容的高级别研究成果论文,可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后酌情判定。

科研论文评分标准:

外文期刊:Q1区5分,Q2区4分,Q3区3分,Q4区2分,论文分区参考JCR分区标准;

中文期刊:A类核心5分,B类核心4分,一般核心,3分,普通期刊,1分

4. 竞赛获奖:占比5%。

非体育类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评分标准为特等奖5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立项1

体育类获得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前三名5第四-六名4第七-八名3入选代表队1

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中,如有相同科研成果既发表论文,又参加竞赛得奖,只可取一项加分。

5. 退役大学生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做好同济大学2021年度征兵工作及退役大学生复学工作的通知》(同委〔2021〕66号)执行。

 

四、推免流程

按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

1.由学生根据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学院审核。

2.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排名公布推荐名单。

 

五、监督管理

1.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我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推免名额、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等均须对外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推免名单公示。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中出现的问题。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受到校纪处分者。

4)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3.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的人员,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体育教学部纪委提出书面申诉,也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其他

本通知中其他未尽事项,以学校、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规定,凡被录取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须签署承诺书,国际足球学院不再协助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等,其他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办法经国际足球学院院务会通过后开始实施,由国际足球学院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国际足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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